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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自来水抄表到户的经济学解释
发布时间:2019-09-05 16:49
涉及自来水抄表到户的经济学解释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抄表到户的实施涉及自来水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它对于自来水企业的定位以及日常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和领域都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因此,全方位、多角度地研究抄表到户对我国自来水行业的发展就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遗憾的是,就笔者目力所及,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几近空白。本文想就自来水抄表到户的经济学本质做一番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与同仁商榷。

涉及自来水抄表到户的经济学解释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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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权益实现说”的误区
 
  目前的情况是——对于抄表到户,自来水企业普遍低调,自来水用户却热情高涨。自来水用户一致认为,原有的供用水方式既不合理又不科学,他们的权益因此受到了侵害,理由有二:一、他们被迫免费为自来水公司打短工代收水费;二、分摊总分表之差,承担不合理水费,增加了不应有的货币支出。他们觉得,通过实施抄表到户,这两个权益诉求便能得到完全实现,抄表到户后,他们将不再承担不属于他们的劳动付出和水费分摊支出。
 
  大家知道,长期以来造成自来水不能抄表到户的关键,是我国住宅建设施工中的自来水接水问题。在住宅建设中,按要求,自来水公司只负责把水管铺设到住宅楼的单元口,而居民住宅内的供水系统由开发商或住宅建设单位施工,并由后者向自来水公司申请接水并签订供用水合同。
 
所以从法律上讲,自来水的真正用户——住在住宅单元内的居民从来就没有与自来水公司发生买卖水关系。另外,住宅内供水管网系统的产权不属于自来水公司,其维护和管理者应该是其产权人——房管所、建房单位或已购买房屋产权的住户,产权所有者理应分摊住宅内公共供水管线的漏失。
 
由此可见,在国家强令实施抄表到户的法规、规定出台之前,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找不到适用于自来水公司侵权的相关法律条文,自来水用户所谓的权益受到自来水公司的侵犯也就无从谈起——是历史的原因使得自来水用户对自来水公司的误解一直延续至今。
 
  可以说,各地政府部门出台的关于抄表到户的法规规定,其初衷是想解决这一长期遗留的历史问题,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按户抄表并承担总分表之差来解决自来水用户与自来水公司之间的矛盾。
 
有了规定就应当执行,相关法规规定出台后,如果自来水公司没有实施抄表到户,就是违犯法律。然而,实施了抄表到户之后,自来水用户的两个权益诉求是否就能真正得到实现呢?
 
  2、 自来水成本的可转嫁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审视抄表到户,我们会惊奇地发现:究其本质,抄表到户并不是大多数自来水用户所理解的那样,是他们作为消费者的一种权益实现,抄表到户只是自来水公司服务标准升级的体现。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社会舆论对于抄表到户的呼声日趋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关于抄表到户的相关法规、规定陆续出台,各自来水公司也以不同的程度和方式开始了抄表到户的阶段性实施。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从现状分析,抄表到户应该是我国自来水行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颇为棘手的新课题。一方面,由于我国自来水行业特定的历史发展状况造成了一系列遗留问题,使得我国自来水用户与企业之间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在物业管理水平较高的西方发达国家几乎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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